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交通局,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吉林省交通运输厅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抓好落实。
二OO九年二月十六日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09年是全省交通发展十分重要的一年。建设任务繁重,同时面临“大部制”机构改革,城市公交、出租车及民航机场安全生产和空防安全管理职责的整合划入,使交通运输安全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做好2009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意义深远。2009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年”要求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理念指导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抓住“基础、管理、监督、预防”四个环节,树立“强基保安、强管促安、科技兴安、依法治安”的理念,积极探索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新模式,全面构建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抓整治,落实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
(一)继续开展五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是继续实施以公路“安保工程”为载体,以危桥险段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二是继续深入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是继续深入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四是继续开展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专项整治;五是继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二)开展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营造有利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推进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的深入。
二、夯基础,把气力下在基层和基础工作上
(三)建立健全行业安全责任体系。一是落实主要领导责任。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二是落实分管领导责任。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是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对行政首长负责;其他领导要继续推行“一岗双责”制,将安全生产责任与行政职责紧密结合起来,对其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三是落实行业依法监管责任。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和《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赋予的“部门依法监管”职责,规范管理,依法监管;及时总结推广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依法监管和有效指导的成熟经验;指导督促企业抓好基础工作。四是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行业生产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四)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尤其是要抓好六项制度建设和建立好六大台帐。一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例会制、教育培训制、监督检查制、责任追究制和事故报告制等六项制度,力求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用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二要建立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教育培训、安全事故、特种人员作业和特种设备六大台帐,这既是规范安全工作的基础,也是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更是检验安全生产实际工作的重要依据。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做到有奖有罚,奖罚分明,维护安全生产工作的严肃性。
三、强管理,推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
(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要把安全工作摆上位置,纳入日程,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建立和完善与安全责任事故挂钩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建设和绩效考评工作,探索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六)不断转变管理方式方法。一是从人治向法治转变,提高依法监管能力;二是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提高事故的防控能力;三是从经验型被动管理向预防性全过程管理转变,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四是从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向标本监治、重在治本转变,提高综合管理能力;五是从事后查处向强化基础转变,提高规范化管理能力。
(七)强化“科技兴安”工作。加强企业与科研单位、高校的结合,就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性技术难题组织科技攻关,搞好技术服务;落实产业技术政策,加强安全科技的推广和应用,把安全生产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的基础上。
四、重监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八)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各市州交通局和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厅直属单位,要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并真正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四落实”。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改进检查方式,增进检查实效,规范检查行为,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制,认真落实整改。
(九)进一步加大依法监管力度。一是加大道路运输行业的依法监管,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落实“三关一监督”管理职责;二是加大水路运输行业的依法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挖砂船、施工船、客渡船和危险品运输船舶的安全管理,深入排查治理航运企业、港口企业、水运施工企业和水运船舶的安全隐患,确保水上安全;三是加大地方铁路运输行业的依法监管,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四是加大交通基础建设行业的依法监管,严格工程施工安全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施工项目实施动态监管;五是加大公路和航道保畅通的依法监管,依法打击破坏路产路权和通航设施违法行为,保证公路和航道的通行安全;六是加强对直属单位的安全监管,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监督工作。通过建立健全监管保障体系,规范监管秩序,完善市场退出机制,落实事故“倒查”制度,履行好行业安全生产依法监管职能。
(十)继续抓好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在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的基础上,着重抓好危桥险路治理的“安保工程”,加大对超载超限运输的治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违法载人,查处治理客运超载、机动车超速和疲劳驾驶等行为。以创建“平安交通”活动为载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对道路运输企业进行安全评估。
五、早预防,把工作着眼点放在治本上
(十一)增强全行业的“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交通部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立足基层和企业,积极探索有效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使安全理念、安全文化更加深入人心。
(十二)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源头治本。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全面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等要素落实到位,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地贯彻落实已经出台的安全费用提取、安全风险抵押等政策措施。监督企业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普查,监督行业企业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和事故隐患的治理。
(十三)提高应急能力和事故处置效率。加强安全生产调度和信息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系统性和针对性,落实预案责任和防范措施。加强省、市、县三级交通应急管理和救援指挥机构建设,重点抓好应急指挥系统、物资和装备调动、抢险队伍、人员疏散、伤员救护五个关键环节的工作落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加强与各部门、各地区应急管理机构的联系,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提高防范和处置事故灾难的能力,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效果。
(十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要认真制定和落实培训教育计划,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强化对行业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重点是加强车船驾驶人员、特殊工种和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广泛开展“反违章、反事故”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搞好岗位保安、自主保安;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专业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全系统特别是基层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