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商业局关于做好社区“菜篮子”便利商业的通知
市内四区商品流通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发展社区“菜篮子”便利商业是一项利民、便民、惠民工程,已经写入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并被市政府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市商业局于2008年启动试点工作,示范店大连白云商业有限公司更新街生鲜菜市场已正式营业,深受社区居民欢迎。为加快推进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利用3年时间,发展400家均衡布局、连锁经营的标准化社区便民菜店,在中心城区形成较为完善的社区“菜篮子”商品零售终端体系,为社区居民就近购买价格实惠、品种齐全、安全放心的生鲜食品和副食品提供便利。
2009年,市内四区计划完成50个社区便利菜店新建改建任务。其中,中山区9个、西岗区11个、沙河口区17个、甘井子区13个。
二、建设标准
新建或改建社区便民菜店要体现“规范标准、符合要求、节约资金、持续发展”的要求,肉蛋菜果、粮油等副食品经营面积比例不得少于40%,店铺外观形象统一、醒目,店内装修整洁明快、通畅舒适,配备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设备,生鲜食品使用冷藏保鲜设备,配置公平秤,建立并实行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和销售台帐等制度,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带统一制作的工作牌,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或设施、报警设备等,照明、通风、排水、排污设备符合节能环保标准,连锁经营的生鲜超市还要建立网络监管和结算系统。
三、扶持政策
市商业局和市发改委共同制订了《大连市社区便利菜店验收标准》,并出台了扶持政策。市政府对验收合格菜店给予每平方米300元的财政补贴。各区政府也要给予配套政策支持。
四、职责分工
市商业局和市发改委负责社区便利菜店的规划、建设计划和财政补贴标准的制订。各区商品流通主管部门是项目推进的责任单位,负责建设计划申报和项目建设跟踪推进。项目补贴验收由市商业局、市发改委和各区商品流通主管部门共同实施。各承办企业是项目实施的主体,在政府引导下市场化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促消费、重民生、保增长”是2009年我市商业工作主线,社区 “菜篮子” 便利商业是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各区商品流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这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落到实处。
(二)广泛调查,科学规划。各区商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调动街道和社区的积极性,摸清应该设立社区菜店网点底数,做好本区域社区便利菜店布点规划工作。布局的重点应放在社区居民有呼声、周边商业不发达、肉蛋菜等副食品购买不方便的社区内,尤其要重视新建住宅小区的社区便利菜店布点规划工作。
(三)严格标准,服务企业。各区商品流通主管部门要广泛征求承办企业及开办方的意见,按照百姓满意、承办方愿意、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推进社区菜市场、社区生鲜卖场、社区增强型超市和社区生鲜专卖店建设,鼓励探索新的经营模式。承办企业及开办方要根据申报程序,按照便利菜店验收标准进行建设,遵守便利菜店标牌使用规定,搞好日常经营,确保品种丰富,逐步引领社区商业成为居民综合消费的主渠道。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