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畅通全市政府系统工作联络渠道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市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进一步畅通全市政府系统请示报告途径和群众诉求、信访问题反映渠道的指示精神,确保全市政府系统上下联络畅通,确保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上报及时,使市政府领导在第一时间准确掌握情况并及时处置,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建议、问题、困难等情况报告工作。
请示报告工作是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也是市政府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置、决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属职权范围内能处理的,要及时妥善处理;需协调其他部门共同处理的,应尽快协调处理;情况复杂、涉及面较大、确需市政府研究协调或决策确定的,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不得耽搁延误,确保上下联络畅通、反应迅速,使有关情况得到及时处理。
二、请示报告途径和渠道。
(一)公文渠道
收文范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中央、省属驻市单位以及市委部门和群众团体的来文。
办理程序:分工作请示(包括要求批转、转发的报告件、请示件)、重要活动请示、经费报告和主送办公厅公文四类分别办理。
1、工作请示的办理。
(1)签收、分办。秘书处当日签收收文、登记,当日分办。紧急公文随到随办。请示投资亿元以上重大项目落户有关事项的文件应报2份,1份按规定程序呈办,另1份经办公厅主任审签后直报市长。
(2)拟办、签批、承办。相关处室接文后,1天内提出拟办意见,逐级呈分管领导签批。市政府领导签批后,相关处室按领导意见及时办理。
一般事项请示,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办结;较为复杂、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办结;需提交政府会议研究的,原则上15个工作日内办结。
2、重要活动请示的办理。由秘书处收文,直接送办公厅分管政务副主任、办公厅主任、秘书长审示后呈市政府领导阅批,并按领导签批意见转相关处室办理。
3、经费报告的办理。由秘书处收文,一般经费报告,经办公厅主任、秘书长审核后,呈常务副市长、市长阅批。属预算内的分块资金,转分口处室按既定程序办理。
4、主送办公厅公文的办理。办公厅分管政务副主任签批意见后,由秘书处呈送或转办。文件办结后,将原件交秘书处存档。
非收文范围的来文一般按内容由对口处室收转有关单位、部门办理,市政府领导有明确意见的按领导意见办理。
(二)信息渠道
1、经济社会发展过程的动态,尤其是重点、热点、焦点和苗头问题,可通过政务信息渠道上报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收到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上报的信息后,经认真筛选、斟别,形成信息专报呈分管副市长或市长。
2、重大紧急情况,尤其是突发事件,必须在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报送市政府办公厅总值班室,厅总值班室要立即报告市政府领导,并按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立即办理。
三、工作要求。
1、完善机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完善机制,实现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联络渠道与政府系统工作联络渠道对接,形成全市政府系统上下畅通、运转高效、相互契合、规范有效的政府系统请示报告渠道。
2、规范方式。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公文请示报告工作,要严格按《市政府工作规则》、《市政府办公厅办文细则》等规定执行,不得违规报文、不规范报文;通过信息渠道上报信息,要严格按信息工作规程执行,重大紧急情况,严格按值班工作、应急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3、注重保密。请示报告内容不宜公开的,要以密件和机要渠道报送,按保密规定办理,坚决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二OO九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