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春季大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生产委员会,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省直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安委办(2009)3号)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省政府同意,省安委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自2月20日开始至3月底结束。
二、检查内容
(一)煤矿安全检查: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春节后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和验收情况;煤矿整顿关闭及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情况;落实防范水害、火灾、瓦斯事故等“三类灾害”情况;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落实等情况。
(二)非煤矿山安全检查:节后复工企业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季节性露天开采企业恢复生产前检查验收工作的部署情况;“地下矿山顶板管理”、“露天矿山现场管理”和“安全防护设施规范化”三项重点整治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反“三违”工作开展情况;现场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超温超压措施的落实等情况;烟花爆竹重点检查生产企业“三超一改”和经营(批发)企业超量、超范围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情况。
(四)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结合春运道路交通特点,在易发事故的重点路段、主要时段加强警力,加大巡查的密度,严厉整治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情况;督促客运运输企业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对客运企业负责人、客车驾驶员和售票员进行安全教育情况;依法查处安全事故,严肃行政责任追究情况。
(五)铁路安全检查:旅客列车“三品”检查及站车防火防爆制度落实情况;行车关键设备质量及维护情况;道口安全措施及管理情况;道口平改立推进等情况。
(六)民航安全检查:空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机组飞行准备质量情况;飞机故障处理情况;整顿机坪秩序情况;危险品运输管理情况;应急措施落实等情况。
(七)建设安全检查:城市燃气供应安全和城市供水使用液氯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建筑施工复工前的安全检查情况;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操作工人上岗前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八)消防安全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建筑,易燃易爆单位等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及运行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等情况;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等情况;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情况;开展 “六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九)农业机械安全检查: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等情况。
(十)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旅游景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日常维修保养和安全运行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等情况。
(十一)民爆器材安全检查:强化对火工生产、配电站、油库、高压气站、试飞站、危险化学品、汽油清洗、试验场所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其他行业和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三、检查方式
这次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各级安委会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政府检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工作方案由各市(州)安委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企业结合实际自行制定。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安委会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对开好全国“两会”和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领域)和单位要实施重点检查,尤其要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新开工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关;要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对于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严格值守,强化防范。全国“两会”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工作岗位;要落实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按时如实上报。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