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地税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区)地税局,省、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省税校:
现将《2009年全省地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省局报告。
二OO九年二月十六日
2009年全省地税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地税工作的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委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坚持科学发展、服务海西先行、共建和谐地税”为主题,以“保增长、提质效、促和谐、增活力”为目标,着力做好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确保地税收入持续增长,为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进步做出新贡献。主要工作如下:
一、强化管征,确保税费收入持续增长
(一)加强各项税收征管。以贯彻实施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为契机,强化营业税管理。研究完善营业税行业管理和营业税项目差额征税扣除管理办法。优化整合信息资源,继续加强建筑业、货运业税收的信息化管理。
加强所得税管理。按照总局“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的要求,试点推广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4个《实施办法》,并认真实施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和总局出台的征管范围调整办法;做好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第一年的汇算清缴工作,规范年度申报要求,推广电子申报方式。继续抓好重点行业和高收入群体的个人所得税管理,扎实开展 2008 年度年所得 12 万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以推行网上申报与开具完税证明为契机,稳步推广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
加强财产与行为税管理。着力做好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职能的接收和管理工作。利用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资料,进行分析比对,完善土地使用税管征。继续抓好 2008 年度前应清算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总结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经验,积极探索运用评税软件核定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
加强国际税收管理。继续夯实管理基础,积极探索完善管理机制,强化非居民税收管理,加大税收协定执行力度,做好国际税收情报交换,推进反避税工作。
(二)不断推进规费征管规范化。继续抓好社保费“扩面、增人、提基数”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费源与欠费的监控。认真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代收代缴窗口移交地税征收、参保缴费明细信息传递与维护等工作。贯彻《福建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税统一征收的各项工作。总结工会经费统一征收情况,研究扩大代收范围的意见。确保各项规费收入稳步增长。
(三)深化税收分析。逐步建立涵盖税收进度分析、税源调查分析、税收政策效应分析、税收征管风险分析、税收预测分析等多层次的分析体系。针对当前经济运行不确定因素增加的情况,加强经济税收预测预警分析,切实提高组织收入工作的预见性。注重经济指标信息及税基资料的采集,建立科学的收入预测模型以及税收负担监管机制,通过分区域、分税种、分行业的税负、征收效率分析,把握税(费)源发展变化趋势。加强地税收入质量考核,完善考核办法,将重点税源监控以及数据质量管理纳入考核范围,逐步实现组织收入工作由计划管理向质量管理转变。
(四)认真贯彻组织收入原则。牢固树立经济税收观,正确处理组织收入与依法治税的关系,越是收入形势严峻,越要旗帜鲜明地贯彻落实依法征税的原则。既要坚决制止有税不收,又要坚决杜绝寅吃卯粮收过头税、转引税款和虚收空转。要加强组织收入工作的宣传,引导各地根据税源实际,合理安排收入计划。
二、依法治税,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五)加强税收法制建设。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审查和清理工作。深化税务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开展网上审批试点。
(六)规范税收执法。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完善和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自动化考核系统,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 2009 年税收执法检查,做好以往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积极推行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规则》、《执行标准》,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按照省局《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方案》和《大额减免税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减免税管理。
(七)依法落实税收优惠。坚决贯彻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各项税收调控措施,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
(八)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认真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专项整治活动,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继续加强稽查规范化建设,巩固和创新稽查工作方式。
(九)加强税收宣传。进一步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认真做好第1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办好“一报、一刊、一网”( 《海峡财经导报》、《福建税务》及福建地税对外门户网站 ),并以此为主阵地,加强对新《企业所得税法》、《营业税暂行条例》等相关税法、政策及“耕、契两税”、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管职能划转地税、统一内外资房产税改革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让纳税人更多地了解税法、知晓政策,以便更好地办税。积极开展税收调研,积聚科研合力,力争多出科研精品。
三、科学管理,不断提升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
(十)加强税源管理。按照总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理顺工作职责,同时县(区)局要保证有足够的人员从事一线税源管理。深入开展纳税评估。修订《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完善评估软件。采取日常评估与专业评估相结合的方法,简化评估流程,完善评估指标,科学设置预警值,提高评估实效。进一步规范定额管理。拓展定期定额管理系统功能,实现人机结合定税,进一步公平税负,并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加强发票管理。做好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的准备工作。正式出台简并发票票种方案,启用新版发票票样,在住宿行业开发和试点企业端开票软件,积极推行纳税人端计算机开票系统,建立网络发票数据库。抓好税收票证管理,推广应用税收票证管理软件,组织编写《税收票证管理手册》,做好税收票证、发票印制招标和印制质量跟踪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发票准印企业和防伪用品的管理。深化社会综合治税。继续加强与工商、国税、组织机构代码办等部门的登记信息交换和互联互通,争取建立网络定期传递机制,拓宽户籍信息采集渠道。充分发挥法院、银行、公安等部门税收协作机制的作用,加大税款征收和清缴欠税力度。
(十一)规范和强化内部管理。加强财务管理。硬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调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落实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及时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绩效情况。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加强督察内审,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加强资产管理。认真落实好资产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加强基建管理。制发《基本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基建管理工作手册》,强化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加大基本建设审核力度,抓紧已审批项目的开工建设,认真做好已竣工项目的资料归档和决算审核工作。增强政府采购风险防范意识,完善机制,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提高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改进文风、会风,精简各类会议和活动,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按照建设“平安福建”要求,加强防火、防盗、车辆使用管理、保密等工作,确保系统人财物的安全。
四、优化服务,促进征纳关系的进一步和谐
(十二)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深化应用对外服务系统二期网上税务登记、预约购买发票、网上受理审批等功能,拓展纳税人涉税报表的网上报送功能,逐步减少纸质资料报送。整合提升咨询服务资源。印发《福建省地税局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南》,编印分项目的办税操作指南,有针对性地加强涉税辅导。开发短信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宣传、纳税提醒、发票真伪查询等服务,形成 12366 热线、网上 12366 咨询及短信服务等多渠道与纳税人沟通的平台。规范法律援助及救济服务,做好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建立纳税人投诉处理机制。推行“同城通办”等服务形式,拓展POS 机电子缴税业务。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中心和税务师事务所为纳税人提供纳税辅导服务的重要作用,同时加强对其监督管理。
(十三)继续减轻纳税人和基层负担。修订《纳税人征管档案管理办法》,简化纳税人报送纸质资料,减少税管员户管档案整理归集工作。开发推行涉税业务受理审批平台,统一受理纳税人涉税事项,并与征管信息系统各功能模块链接,优化办税及审核审批流程,提高纳税人办税效率。加强国地税局协作机制建设,开发推广新的国地税联合登记平台,实现登记信息实时共享。结合征管信息系统数据大集中和三层架构改造,争取实现主要税收业务报表和相关统计表的系统生成、报送,减少手工填报,最大程度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的工作负担。
五、深化拓展,充分发挥信息化的支撑作用
(十四)坚持税收管理与信息化建设同步推进,业务与技术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
(十五)加快省级大集中和征管系统三层架构改造工作步伐。衔接总局金税三期工程,认真做好数据处理中心设计方案及福建地税“金税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立项报批工作。继续完善新征管信息系统业务需求、非功能性需求,完成项目采购、需求分析及设计工作。加强项目管理、任务管理,注重运维体系的建设。以全省大集中规划与管理服务项目为依托,借助第三方技术实力,对全省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现状进行评估,认真研究、科学合理确定系统改造的实施方案,确保这一系统工程的风险可控和平稳过渡。
(十六)做好应用系统的开发、维护和推广工作。根据税收业务工作需要,开发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收、短信互动平台、代征单位移动POS系统、企业客户端开票、国地税联合税务登记、税收执法自动化考核(三期)等软件。同时做好总局及省局开发软件的推广及运行维护工作。
(十七)夯实数据基础,深化数据应用。依托省级数据大集中建设,加强对各种信息数据的比对、整理、筛选和检测,同时充分利用网上申报、网上报送报表等电子数据采集渠道,提高数据采集效率和准确率。在此基础上,深化信息数据应用,逐步实现管理问题以数据来反映,税源状况以数据来监控,征管质量以数据来考核,纳税遵从以数据来评价,征管能力以数据来衡量,执法过错以数据来佐证,实现税收管理的创新发展。
(十八)加强信息安全保障。认真实施因特网安全整改项目、全省安全系统整改项目和防毒墙项目,做好安全知识培训,加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确保系统安全稳定。开展全省计算机设备情况调查,提出更新配备意见。
六、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十九)继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 3 月份起,市、县两级地税部门将陆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地要认真按照上级的部署,突出主题、把握原则、落实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努力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
(二十)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系统《“十一五”全省地税系统领导班子建设规划》和《地税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程序,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根据新修订的《福建省地税系统竞争上岗暂行办法》,适时组织开展竞争上岗。加大关键岗位和新提任干部尤其是各级地税“一把手”的交流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省局机关和系统机构改革及“三定”工作,加快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改革。落实《关于加强各级主要负责人管理监督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大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力度。
(二十一)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认真研究制定《福建省地税系统 2008-2012 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实施意见》。按照分级分类培训原则,依法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税收业务骨干特别是复合型专业人才以及税管员分行业的专门业务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干部培训管理、脱产培训考核、激励约束等相关制度办法。推进远程网络培训系统建设,不断拓展教育培训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深入研究省税校的定位和发展问题,充分发挥其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二十二)强化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创建第五届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党建“三级联创”活动的检查验收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系统党建工作。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出台《关于加强全省地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干部思想情况分析制度、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完善和落实谈心制度。创新思路、改进方法,根据干部的不同特点,分类分层次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十三)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十七届三次和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福建省地税系统贯彻落实 <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8-2012 年工作规划 > 实施意见》要求,着力加强预防预警机制建设。抓好以理想信念、思想道德、法制纪律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继续改进作风,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加强“两权”监督和执法监察,紧紧抓住腐败易发多发的部位和环节,健全制度体系,建立严密有效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证反腐倡廉工作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深入开展纠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损害地税系统形象的不正之风,促进地税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二十四)深化文明创建工作。制定福建地税系统第六届创文明行业工作规划。深化“文明行业”“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等创建活动。加强示范窗口建设,努力提高文明创建实效。着力培养具有行业特色、时代特征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推进地税文化建设,创新载体、丰富内涵,结合纪念建国60周年活动,开展系统第二届十大岗位标兵评选、先进事迹报告等活动,进一步弘扬正气、鼓舞士气,促进健康向上、和谐有序良好风尚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