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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开展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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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徐州市其他机构  江苏省  
【发文字号】 徐建发〔2009〕18号
【发布日期】 2009-02-17
【实施日期】 2009-02-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开展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管)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建管处,在徐施工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春节后复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徐建发(2009)17号文件要求,我局在各单位检查的基础上组织重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为狠抓落实,注重实效,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市局决定成立由张军局长任组长、吴桂飞副调研员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节后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各地主管部门也要相应成立节后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小组。
  二、督查的重点内容
  (一)省、市关于开展节后复工安全检查文件贯彻情况;
  (二)各施工工地在复工前是否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各相关工种是否持有效证书上岗;
  (三)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情况;
  (四)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是否存在事故隐患情况。
  三、督查安排
  市建设局负责对市区建筑工地的督查工作,各县(市)、贾汪区、徐州经济开发区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建筑工地督查工作。市区督查安排详见附件一(督查组人员分配及督查地区.doc)。
  四、督查时间
  2009年2月18日-2月23日。
  五、督查要求
  (一)督查要严格从在建工程目录中随机抽检项目。
  (二)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下发书面通知,责令限期或停工整改。
  (三)2月26日前将督查情况书面上报市局安监处。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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