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前郭县2009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县直各部门:
《前郭县2009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前郭县2009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
为做好2009年全县春季防火工作,进一步整治火灾隐患,切实解决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经县政府同意,自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春季防火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宣传贯彻新《消防法》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工作主体意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加强农村防火工作为重点,动员各方面力量,集中时间整治火灾隐患,切实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努力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县经济和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网吧、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组织开展检查和督查,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按照公安部“六个必查”、“六个一律”的要求,进一步加大防火检查和夜查的频率和力度,督促各单位按照公安部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大风天动火用电管理,认真落实夜间值班值宿、重点部位看护、火电源管理、消防设施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等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无法保障消防安全的,要坚决依法关停。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加强对棚户区、“筒子楼”、回字型楼等易燃建筑密集区和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火电源管理符合规定。要加大农村柴草垛治理力度,将“柴草垛出村(屯)”的工作要求落实到每个农户。
(二)加大各类火灾案件的调查和侦破力度。
县消防部门、各公安派出所要进一步加大各类火灾事故的调查力度,加大对纵火案件的侦破力度。发生火灾事故,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调查火灾事故,查明火灾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
4—5月份,大风天和高火险天气相对集中,各地要迅速制定和完善大风天防灭火预案,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工作。五级和五级以上大风天、高火险天气,各地要发布禁火命令,及时督促本地各单位及广大居民群众严格火电源管理,严禁野外动火。各公安派出所、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物业管理单位要全员出动,对居民住宅、社区、村屯以及“六小”单位(小歌厅、小舞厅、小餐厅、小网吧、小商店和小游艺厅)包片包户开展检查,发动居(村)民实行群防群治,进行联防巡查,严厉打击放火犯罪行为,严防大风天连营火灾事故发生。清明节期间,各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民政部门要对扫墓祭祀地区实施防火检查和巡查,设立消防安全警示牌,组织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对重点场所和重要部位实施错时检查,确保安全。
(四)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
进一步落实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现场会精神,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公安、建设、新农办、消防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同步实施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消防装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等内容。各地要加大资金投入,购置简易消防车、手抬机动泵等装备,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事业单位义务消防队、村屯民办志愿消防队建设,年内实现25%乡(镇)达到“一乡(镇)一车一专职站”,25%行政村达到“一村一泵一义务队”的目标,同时抓好试点,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推广。
要积极推广“七(十)户联防”、“风险共担”等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引导、鼓励村民建立自治组织,强化农民群众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手段。要对农村火灾多发地区开展专项治理,坚决杜绝柴草大量进村、进户现象,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农村防控火灾水平,努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防范”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为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五)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及乡(镇)民办消防队针对当前火灾特点,强化执勤备战,认真开展“六熟悉”和灭火作战预案演练,结合本地实际,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执勤中队要储备充足的灭火剂和救援物资,做到一旦发生灾害事故,能快速出击,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县建设部门要对消防供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水源充足。通信部门要确保消防报警专线畅通。各单位特别是人员集中场所、地下建筑使用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火灾应急疏散预案,认真组织开展实地演练。
三、工作要求
(一)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吉林省消防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6)45号)要求,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特别是对于涉及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城镇消防规划编制等重大问题,要合理安排人力、物力和财力,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层层签订《2009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把责任分解到行业、单位,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每个岗位和每个人。
(二)开展春季消防宣传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消防法》,真正实现人人了解《消防法》、自觉遵守《消防法》的目标。公安消防部门要做好《消防法》培训工作,分批次、分类别开展,努力实现人人皆知,共同参与消防的目标;各地、各部门要配合消防部门组织开展好《消防法》培训工作。同时,利用各种媒体及时播报春季防火工作动态,加强对各社区、单位消防安全的管理和指导,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春季防火工作的领导,经县政府研究,成立前郭县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世军 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张立峰 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孙德煜 县公安局副局长
孙大伟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孙大伟同志兼任。各地、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全面抓好本地、本部门的春季防火工作。
县政府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春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地、各部门要将春防工作阶段性情况于2009年4月18日前报县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春防工作总结于2009年5月18日前报县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施化龙,联系电话:2189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