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基本普及十三年教育的实施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云南省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昆政发〔2009〕10号
【发布日期】 2009-02-18
【实施日期】 2009-02-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基本普及十三年教育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和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延伸义务教育的实施范围,促进教育公平,按照《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精神,根据全省实施基本普及十三年教育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  一、基本内容和指导思想

  (一)基本内容

  实施基本普及十三年教育,是指在我市适龄儿童、少年、青年中,实施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一年、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高中阶段三年教育,是主要由政府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是全民教育普及与提高的历史过程。

  (二)指导思想

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发展规律,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城乡教育统筹发展,加快现代教育进程,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突破性发展民办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根据我市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教育基础条件,全市统筹规划,以县为主,分区域、分阶段实现基本普及十三年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推进现代新昆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  二、基本原则

  (一)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实施基本普及十三年教育,要按照全市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根据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全市统筹规划,以县为主分步实施。

  (二)坚持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实施基本普及十三年教育,要在集中力量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的同时,坚持九年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高标准、高质量提高“普九”水平。坚持普通高中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着力加强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职业教育总规模适度大于普通高中规模。

  (三)坚持实行多元化办学。实施基本普及十三年教育,要全面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突破性发展民办教育,实现民办教育的数量扩张、质量提高、结构优化,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优势互补、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和多元化的教育需求。

  (四)坚持规模扩张与内涵发展并重。实施基本普及十三年教育,要在扩大办学规模,提高普及率的同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提高教师的素质来推动教育质量的提高,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全面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  三、实施步骤

  从2009年起,全市启动实施基本普及十三年教育工作。根据十四个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教育基础条件,分区域、分阶段完成基本普及十三年教育。

  ——2010年前,盘龙区、五华区、官渡区、西山区实现基本普及十三年教育。

  ——2012年前,安宁市、呈贡县实现基本普及十三年教育。

  ——2014年前,石林县、宜良县、嵩明县、晋宁县、富民县实现基本普及十三年教育。

  ——2015年前,东川区、寻甸县、禄劝县实现基本普及十三年教育。

  四、保障措施

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实施基本普及十三年教育作为昆明实现教育现代化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教育投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保障机制,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扩大教育资源总量,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比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我市教育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市。

  (二)完善九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实施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  (三)完善教育投入持续增长机制。各级政府要依法保证教育经费投入做到“三个增长”,逐年提高全市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使其较快达到4%的要求。落实贫困学生救助政策,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

  (四)完善多元化办学投入机制。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大力鼓励企事业单位、省内外学校、社会团体、开发商和公民个人利用社会资本,依法办学和向教育投资,通过市场机制,扩大教育资源总量,加快学前一年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发展。

  (五)建立评估验收制度。实施基本普及十三年教育试点工作在省政府的领导和教育厅的指导下,加强市级统筹和指导,以县为主制定基本普及十三年教育规划,实施年度工作方案。按照云南省实施基本普及十三年教育的评估指标,县(市)区每年组织一次自评,市级每两年组织一次检查评估,达到基本普及十三年教育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申报,由省教育厅组织评估验收。

  (六)建立教育发展目标管理和考评制度。开展以督政为主的教育督导工作,确保政府行为到位,加强对实施基本普及十三年教育的考核评估,将各县(市)区教育经费投入、学校建设、普及程度、师资队伍建设、办学质量和效益等方面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主要内容和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  (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和推广实施基本普及十三年教育的先进经验,宣传尊师重教、捐资助学的好人好事。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全社会积极营造推动教育优先发展和加快发展的舆论氛围,促进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