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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咸阳市司法局2009年度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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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9-02-18
【实施日期】 2009-02-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咸阳市司法局2009年度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安排意见

各县区司法局、市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司法行政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规划》,全面推进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按照省司法厅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0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1、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门工作实际制定修改和完善与行政执法责任制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公开承诺制度、主动告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申请公开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责任查究制度);
  2、按照司法部《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定》,规范司法行政、公证、律师、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程序,公正执法,加强监督管理力度;
  3、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把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纳入年度单位和公务员考核内容之一;
  4、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权责一致,奖罚分明,把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大力开展执法规范创建活动,推进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建设
  1、继续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2006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修改和完善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照创建执法规范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工作的实施细则及考核标准,继续深入开展创建规范化执法单位活动,推动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的落实。
  三、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增强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1、进一步贯彻落实《陕西省司法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实施办法》,按照规定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程序;
  2、继续推行司法行政、公证、律师、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各项行政许可、规章制度、办案程序、收费标准的公开公示制度,并亮牌上岗,对于调整、取消的内容要及时更换公示牌;
  3、做好《律师法》贯彻实施,严格律师事务所年检注册工作;
  4、严格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考核制度,并建立考核档案;
  5、对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案件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对投诉案件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
  四、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抓好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各县区司法局、局属各单位要继续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职能部门抓监督,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把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区司法局要于2009年4月30日前将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安排报市局秘书科;
  2、各县司法局要积极开展规范执法和政务公开创建活动,对彬县、秦都两个规范执法和政务公开示范单位要加强管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水平;
  3、根据本安排意见,结合各单位年初与市局签订的工作责任书,将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请各县区司法局、局属各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行政执法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报市局秘书科。

咸阳市司法局
二00九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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