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落实《勃利种畜场中小学移交七台河市政府管理协议》实施意见的通知
种畜场,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市教育局《 关于落实〈勃利种畜场中小学移交七台河人民市政府管理协议〉的实施意见 》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二月十九日
关于落实勃利种畜场中小学移交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管理协议的实施意见 (市教育局 2009年2月12日)
为贯彻落实《勃利种畜场中小学移交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管理协议》,整合全市教育资源,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黑国资联发(2006)5号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意见》仅适用于市政府2007年12月19日接收的勃利种畜场中小学(即现金河学校),仅适用于金河学校2008年12月31日前在编在岗并且具备中小学执业资格的教师和2007年12月19日签约时接收的工勤人员。 二、主要内容 (一)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分离省属企业办中小学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国资联发(2006)5号)、《七台河市中小学校长选拔聘任方案》(七人发(2005)2号)、《七台河市中小学教师聘用工作实施细则》(七人发(2005)3号)精神,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积极推进校长竞争上岗,全面实行教职工聘用制和教师职务聘任制。 (二)通过教职工岗位竞争和超编人员分流,市人事局、市教育局依据黑人发(2004)3号文件规定,确定金河学校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数额。学校组织教师职务竞聘,市人事局按教师聘用岗位兑现职务工资。 三、分流途径 (一)分流人员首先应在市教育系统内部调剂。 (二)35周岁以下的分流人员,由市教育局审批可进行定向培训和学历教育。 (三)允许符合相关政策的人员提前退休、病退。 四、相关政策 (一)截止2008年12月31日前(下同),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以上人员,不再安排其担任学校正副校长职务。 (二)对符合接收条件的教师,男满53岁、女满48周岁;对符合接收条件的工勤人员男满52周岁、女满47周岁或连续工龄满28年以上人员,经本人申请组织审批,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三)对教职工中年满40周岁以上,连续三年年均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或者体弱多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市人事局组织的劳动医疗鉴定后,符合病退条件的,为其办理病退手续。 (四)提前退休、病退人员按现职务兑现工资,再办理退休、病退手续。 (五)分流的教职工实行待聘上岗制度。待聘期内,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系统内部的招聘,为分流教职工提供竞聘上岗机会,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不予分流。 (七)分流人员工资待遇。 1、分流到其他中小学的人员按所去学校重新参加职务竞聘并兑现其职务工资; 2、参加定向培训、学历教育和下岗待聘人员只保留基本工资。参加定向培训和学历教育学费自行解决,重新聘用后由聘用单位予以报销,工龄可连续计算; 3、提前退休人员按有关退休政策执行。根据黑国资联(2006)5号文件规定,退休人员不享受提前退休相关优惠政策。 五、工作步骤 金河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由七台河市金河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 学习有关文件,通过召开动员大会、专门会议和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使学校教职工深刻认识种畜场学校归属地方后所产生的深远影响和对教职工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利益。 (二)岗位申报阶段 坚持“竞聘岗位公开,竞聘人数公开,竞聘条件公开”的原则,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学校要认真组织教师进行岗位申报,要求每位教职工一次性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对于具备提前退休条件的教职工,本人必须自愿才能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否则也要参加岗位申报和竞聘。 (三)校长竞聘阶段 市教育局要对学校现有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全面考核,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的原则,在广泛民主的基础上择优聘任。 (四)教职工岗位竞聘阶段 校长要组织学校领导班子根据确定编制内所需教师的岗位人数和已申报的岗位人数,制定《教职工岗位竞争方案》,按照竞聘岗位的条件认真组织实施。要把握政策,确保教职工思想稳定。对未能竞聘上岗的教职工也要按要求做好分流工作,并做好分流人员的思想工作。 (五)人员分流阶段 对符合政策要求并且具备条件的教职工,经过本人申请、组织审批后可为其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按现职务兑现职务工资。本人不自愿提前退休,也未能竞聘上岗,按分流人员兑现工资。 (六)教师职务竞聘阶段 学校在定编定岗定责之后,按市人事局、教育局下达的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数额,在被聘人员中实行教师职务聘用,兑现职务工资。 六、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张兴海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福铸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玉萍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局长 王长远 市政府副秘书长、民政局局长 刘胜君 市委副秘书长、教育局党委书记 刘子文 市教育局局长 冯 锋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玉清 市监察局局长 孟庆坤 市信访办主任 崔玉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公室主任 鲁景波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翟春玉 市政府副秘书长、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主任:刘子文(兼),负责具体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