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农办[2009]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含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林业局、供销总社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农业综合开发宣传工作,我办研究制定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09年宣传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附件: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09年宣传工作要点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09年宣传工作要点
宣传工作是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以下简称中央一号文件) 及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09年工作要点所确定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准确把握宣传主线,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渠道,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努力增强宣传效果,为推动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再上新台阶营造良好氛围和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宣传工作要点是:
一、准确把握宣传工作主线
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宣传工作的主线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及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谋划的新思路、推出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效。要把握好这条主线,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宣传:
(一)对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的新贡献。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农业综合开发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和日益广泛的深刻影响。要及时总结宣传农业综合开发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的新贡献,争取有关各方更加重视和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二)对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的作用。今年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之年。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大量的实物工程设施,增加了机械、建材等投资的需求,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能够提高农民消费能力,扩大农村消费。要注重总结宣传农业综合开发在这方面发挥的作用,不断扩大农业综合开发的影响力。
(三)建设高标准农田,大力推进粮食核心产区建设的情况。要宣传农业综合开发进一步将资金和项目向产粮大县倾斜,集中连片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大力推进粮食核心产区建设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高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亩投入标准,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增强农业抗灾减灾能力的措施和成效等。通过宣传,全面反映农业综合开发作为农田基本建设主渠道,在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四)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情况。要宣传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壮大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做法和成效;支持优质特色农产品高效种植养殖基地建设的做法和成效。通过宣传,充分展示农业综合开发在调整农业结构、提高农业竞争力和效益、增加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工就业、带动农民持续增收等方面的作用。
(五)抓好部门项目建设,发挥部门项目示范带动作用的情况。要宣传农业综合开发加快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步伐,支持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为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提供更为可靠外部水利灌排条件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加大对木本粮油的扶持力度,积极支持良种繁育、优势特色种养示范、林业生态示范、名优经济林示范等项目的情况。
(六)加强资金管理的主要措施。要宣传农业综合开发完善资金分配“综合因素法”、推行县级报账制、坚持专人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以及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的做法和成效。通过宣传,突出反映农业综合开发一整套按项目管理资金的办法和措施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中独树一帜,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所起到的保障作用。
(七)推进机制创新的情况。要宣传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平台,引导促进其他支农资金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统筹安排使用,推进支农资金整合的做法和成效;产业化经营项目加大贷款贴息力度和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推行地方先行投入试点等财政资金引导机制的做法和成效;从严控制开发范围,完善开发县管理机制的做法和成效;加大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两类项目统筹安排力度,完善两类项目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机制等方面的做法和成效;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种粮大户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做法和成效。
(八)加强监督检查情况。要宣传农业综合开发转变项目管理模式、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的做法和成效;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的做法和成效;强化绩效考核和严格监督检查的做法和成效;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的做法和成效。
(九)党政领导、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农业综合开发的关心和支持。要宣传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情况;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有关建议和提案的情况,以及这些建议和提案的落实等情况。
(十)农业综合开发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事迹。 要宣传20多年来特别是近年来,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中涌现出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教育和激励广大农发干部职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渠道
(一)加强在重要媒体上的宣传报道。着力争取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主要宣传媒体开展宣传,同时,充分利用《中国财经报》、《中国财政》、《经济活页文选(培训版)》等部内宣传媒体进行宣传。与新闻媒体共同策划对农业综合开发重点、热点问题的报道,力争推出一批有深度、有价值、有影响的宣传文章和节目。
(二)充分利用《中国农业综合开发》杂志等开展宣传。《中国农业综合开发》杂志编辑部要加强策划,增强杂志的理论性、学术性和可读性,不断增强和扩大杂志的影响力。认真编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简报》、《情况反映》和《办内工作动态》,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和单位反映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情况。继续组织力量编好《中国农业综合开发年鉴》。
(三)加强重要信息的报送工作。按照部办公厅的要求,认真研究信息报送选题,明确信息报送分工和责任,落实信息报送的任务,提高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同时,加强与地方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扩大信息来源。
(四)积极利用网站进行宣传。主要是办好财政部门户网站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子网页,定期更新信息,及时发布工作动态,综合展出农业综合开发重要图片,突出网站信息发布和政务公开的功能。
(五)精心组织各项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积极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视察项目区,继续组织记者到项目区采访,以及通过召开现场会、研讨会、笔会或征文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提高宣传工作的效果。
三、切实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将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重要的宣传议题和方案办领导要亲自审定,并跟踪问效。各处室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宣传工作经费要给予保障。
(二)督促地方加强宣传工作。督促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宣传重点,落实宣传责任,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要求各地区今年内力争在《人民日报》、新华社、《经济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中央主要新闻媒体上至少刊(播)发1篇高质量的报道。
(三)强化宣传工作考核。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质量考评办法(试行)》(国农办[2007]41号)的有关要求,对各地区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宣传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分配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一项因素。年终对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严格执行宣传工作管理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切实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宣传的相关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