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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关于部分省区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提前投放市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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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9-03-04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关于部分省区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提前投放市场的通知

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新疆、四川省(区)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企业:
当前春耕正由南向北陆续展开,为满足农业生产需要,稳定化肥市场价格,经研究,准予有关化肥淡季商业储备企业提前将区域内淡储尿素,提前投放市场。有关企业要积极安排淡储尿素出库,满足农民购肥需要。同时相应调整承担提前投放任务企业本次的淡储考核指标,继续考核企业累计调入量、累计购进量(或生产量)和平均库存量指标,不再要求企业在淡储期的后两个月中至少有一个月的月末淡储化肥库存量要高于淡储任务量,同时要求企业三月份尿素销售量须大于当月调入量。

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司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二○○九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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