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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公告2009年第4号--全国关停小火电机组情况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发展改革委公告2009年第4号
【发布日期】 2009-03-06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发展改革委公告2009年第4号--全国关停小火电机组情况
发展改革委公告2009年第4号

  为做好电力工业节能减排工作,优化电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按照《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7〕2号)要求,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相关电力企业的共同努力,2008年全国共关停小火电机组1669万千瓦,超额完成年度计划目标。至此,“十一五”前三年全国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3421万千瓦,已完成“十一五”目标的68%。
现将2006年、2007年11-12月份和2008年关停小火电机组情况(2007年1-10月份情况已公告)予以公布,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表:一、2008年全国关停小火电机组情况表
二、2007年11-12月份全国关停小火电机组情况表
  三、2006年全国关停小火电机组情况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国家环境保护部
                           电  监  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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