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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国际研讨会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文字号】 煤安监司办〔2009〕4号
【发布日期】 2009-03-06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国际研讨会的通知
煤安监司办〔2009〕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煤矿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 ,并交流借鉴国内外煤矿瓦斯治理技术和经验,从而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国家煤矿安监局定于2009年4月7-8日,与国际能源署在四川省成都市共同举办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国际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会主要内容
交流国内外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新技术和经验,共享煤矿瓦斯项目可行性分析、开发等相关信息。
二、研讨会议题
1.煤矿瓦斯开发利用政策法规;
2.煤矿瓦斯(煤层气)抽采利用技术;
3.煤层瓦斯预测预报新技术;
4.煤矿瓦斯项目开发与发展机制;
5.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国际合作。
三、研讨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9年4月7-8日。4月6日14∶00-18∶30注册报到。
地点:成都加州花园酒店(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258号,总机:028-87649999)。
四、邀请参加研讨会人员
有关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代表,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区有关煤矿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部分科研院所瓦斯防治专家、学者(与会单位及代表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委托安全监管总局国际交流合作中心承办本次研讨会,并请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协助做好研讨会的会务工作。
2.请各有关单位于3月20日前将研讨会报名表(见附件2)反馈至安全监管总局国际交流合作中心;请各相关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辖区内有关煤矿企业并负责统一报名。
3.会议代表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4.联系方式:
安全监管总局国际交流合作中心(研讨会组委会秘书处)
王洛娜、解文波、李运强、王金永
电话:010-64463910,64464310(带传真)
手机:13810249452,13810641255
电子邮件:ncics@yahoo.cn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 赵筠
电话:028-86630351
传真:028-86630273
手机:13881882416
 

   附件:

研讨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编号

单位名称

名额名额

一、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1

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1

2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1

3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

1

4

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

1

5

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

1

6

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

1

7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1

8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

1

9

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1

10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1

11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1

12

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1

13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

2

14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

3

15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

2

16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1

17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

1

18

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

1

19

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

1

二、部分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区煤矿企业

1

河北省:开滦、峰峰

各1人

2

山西省:焦煤、大同、阳泉、晋城

各1人

3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乌达、平庄

各1人

4

辽宁省:沈阳、铁法、阜新、抚顺

各1人


2.

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国际研讨会报名表

2009年4月7-8日  四川·成都·加州花园酒店

 

单位名称

 

联系人姓名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  编

 

电子邮件

 

序  号

姓名

职务

工作部门

1.

 

 

 

2.

 

 

 

3.

 

 

 

4.

 

 

 

5.

 

 

 

6.

 

 

 

 

  可复印此报名表,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研讨会组委会秘书处。

电话:010-64463910,64464310(带传真)。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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