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卫办医管函〔2009〕2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的通知》(卫办医发〔2006〕63号)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职责不变。
特此通知。
附件: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调整后名单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调整后名单
顾问: 夏穗生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教授
范上达香港大学玛丽医院外科学系主任、院士
吴幼民美国阿肯色大学医学院终身教授
主任委员: 黄洁夫卫生部副部长
副主任委员: 张宗久卫生部医管司司长
王羽卫生部医政司司长
周军卫生部医管司副司长
赵明钢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
孟群卫生部科教司副司长
汪建荣卫生部政法司副司长
苏菊香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副会长
祁国明中华医学会副会长
王德炳中国医师协会副会长
潘学田中国医师协会副会长
委员: 吴孟超上海东方肝胆外科医院院长、院士
郑树森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副主任委员、院士
黎介寿南京军区南京总院副院长、院士
刘勇卫生部医管司评价处处长
陈实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主任委员
刘永锋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副主任委员
朱继业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肝胆外科主任
张淑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赈济救护部副部长
王扬总后卫生部医疗管理局副局长
王北京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法律顾问室主任、律师
翟晓梅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生命伦理学和卫生政策研究教授
王海波香港大学玛丽医院中国肝移植注册中心副主任
秘书: 刘勇卫生部医管司评价处处长(兼)
朱继业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肝胆外科主任(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