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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拨付中央高校特别资助政策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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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林业局  
【发文字号】 林计发〔2009〕72号
【发布日期】 2009-03-26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林业局关于拨付中央高校特别资助政策资金的通知
林计发〔2009〕72号

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根据《财政部关于预拨中央高校特别资助政策资金的通知》(财农〔2009〕29号),现拨付你校2009年项目资金14万元(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205高等教育,财政授权支付)。专项用于你校来自汶川地震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的资助,具体内容如下:春季学期免除学费10.5万元,春季学期发放国家助学金3.5万元。
  你校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特此通知。

二OO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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