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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欧委会发布禁止含有富马酸二甲酯的产品投放市场决议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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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风险警示通告2009年1号
【发布日期】 2009-03-30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欧委会发布禁止含有富马酸二甲酯的产品投放市场决议的通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风险警示通告2009年1号

  2009年3月17日,欧委会发布一项决议,自2009年5月1日起,欧盟成员国必须保证禁止含有富马酸二甲酯(dimethylfumarate)的产品投入市场;对已经存在于市场上的含富马酸二甲酯的产品必须从市场中撤回,并从消费者中召回;消费者必须获知该产品的风险。
  为此,质检总局提醒出口欧盟的企业、贸易商,相关行业协会高度关注此项新要求,及早采取措施,避免不必要的贸易损失。
  相关决议详见欧委会官方网站:eur-lex.europa.eu。
  特此通告。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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