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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资格预审文件》(征求意见稿)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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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市招函[2009]45号
【发布日期】 2009-04-29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资格预审文件》(征求意见稿)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建市招函[2009]4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有关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营房部工程局: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我司组织编写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征求意见稿)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以上文件是《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建设部等九部委第56号令)的配套文件。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提出修改意见,于2009年6月1日之前将书面意见和电子版同时反馈我司。
  该文件同时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网址:www.mohurd.gov.cn)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欢迎行业内及社会各界在线阅读,提出修改意见。
  以上文件的征求意见稿仅限于征求意见使用。
  联系方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电话:010-58933262,传真:010-58934964
  Email:jiacj@cein.gov.cn;fengzx0531@sina.com。
  附件
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资格预审文件》(征求意见稿)
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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