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际海事组织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88年议定书》和《船上安全运输包装乏放射性核燃料、钚和高放射性废料国际规则》的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83届会议于2007年10月12日分别以MSC.239(83)号、MSC.240(83)号和MSC.241(83)号决议通过了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下简称安全公约)、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88年议定书》(以下简称1988年议定书)和《船上安全运输包装乏放射性核燃料、钚和高放射性废料国际规则》(INF规则)的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附件 1. 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修正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