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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72号 公布2011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字体: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公告2010年第72号
【发布日期】 2010-10-28
【实施日期】 2010-10-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72号 公布2011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公告2010年第72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现公布2011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凡符合条件的配额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商务厅(局)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部受理申请的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  附件:2011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O一O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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