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报送申请特案免税登记船舶材料的通知 厅水便[2012]24号
各有关航运公司: 根据我部《关于在“十二五”期内继续实施中资方便旗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公告》(2011年第99号公告),请各有关航运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将申请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船舶清单(见附表)及有关资料,于3月31日前通过挂号信件或邮政快(EMS)报送我部(水运局)。 联系人:叶宇海,电话:010-65292656,传真:010-65292648 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编:100736) 电子邮箱:shipping@mot.gov.cn 附件: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201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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