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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地方税务局层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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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无锡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宜地税征[2005]20号
【发布日期】 2005-05-30
【实施日期】 2005-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兴市地方税务局层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宜地税征[2005]20号


各税务分局、稽查局,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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