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善县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实施细则》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嘉善县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实施细则 根据嘉善县人民政府《嘉善县大力引进国内外人才智力工作若干规定》(善政发(2005)2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人才引进与开发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是指打破国界、地域、户籍、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人才流动中的刚性制约,各类高层次人才在不改变与原单位关系的前提下,来我县从事技术开发、技术承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担任企业管理顾问等工作的方式。不转移原人事关系或不改变原户籍、国籍来我县工作、服务或创业的国外、境外、县外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均可视作我县柔性引进的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