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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苏市水利工程水价调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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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乌政发[2005]34号
【发布日期】 2005-04-28
【实施日期】 2005-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乌苏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苏市水利工程水价调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场)镇人民政府(管委),各有关部门:
 《乌苏市水利工程水价调整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乌苏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乌苏市水利工程水价调整实施方案(试行)
  

  第一条  为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通过价格杠杆调节用水矛盾,促进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水利产业的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2002]11号文、塔城计价[2004]1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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