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苏市水利工程水价调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场)镇人民政府(管委),各有关部门: 《乌苏市水利工程水价调整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乌苏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乌苏市水利工程水价调整实施方案(试行) 第一条 为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通过价格杠杆调节用水矛盾,促进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水利产业的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2002]11号文、塔城计价[2004]1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