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不合格食品退出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加强市场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不合格食品退出市场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05年7月28日
深圳市不合格食品退出市场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