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对金城江区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理顺市对金城江区的财政管理体制,明确市、区两级的管理职责,规范收入的征管和分配,加快经济发展,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现行的市对金城江区财政管理体制进行部分调整。 一、调整市对金城江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原则 (一)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市、区的管理范围与职责,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二)有利于划清收入范围,规范和稳定市与金城江区的财力分配。 (三)有利于调动市、区两级政府培植财源、增收节支、做大做强财政蛋糕的积极性。 (四)有利于金城江区发展具有竞争力的县域经济。 二、调整市与金城江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具体内容 这次调整是在《关于印发河池市对金城江区财政管理体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河政发[2002]8号文件,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基础上进行的。具体调整的内容如下:, (一)将《暂行规定》中关于金城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