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庆元县开放型经济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加快发展庆元县开放型经济的若干意见》已经第13届第16次县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八月十日 关于加快发展庆元县开放型经济的若干意见 为加快我县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鼓励获权企业扩大外贸出口 1、鼓励生产企业扩大出口本地产品。对县属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一般贸易出口本地(县属范围,下同)产品,实行外贸出口奖励,本地产品出口额以上年海关统计实绩为基数,基数内每美元奖励0.04元人民币,超基数部分每美元奖励0.07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