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泗洪县政府关于印发泗洪县激励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宿迁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洪政发〔2005〕54号
【发布日期】 2005-08-19
【实施日期】 2005-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泗洪县政府关于印发泗洪县激励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洪政发〔2005〕5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各相关企业:
  《泗洪县激励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讨论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促进我县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泗洪县激励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


  为了奖励在我县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广泛调动全县科学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企、事业单位加强科技创新,积极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全面贯彻落实“科教兴县”战略方针,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创业氛围,促进我县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激励科技创新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