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非经营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东莞市非经营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东莞市非经营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非经营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管理,根据《广东省公路收费站管理办法》、《广东省非经营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及《广东省非经营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结合我市路桥收费站点调整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东莞市辖区内非经营性收费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