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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非经营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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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东府[2005]72号
【发布日期】 2005-05-16
【实施日期】 2005-04-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非经营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东莞市非经营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东莞市非经营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非经营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管理,根据《广东省公路收费站管理办法》、《广东省非经营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及《广东省非经营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结合我市路桥收费站点调整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东莞市辖区内非经营性收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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