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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救助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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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吴政发[2005]48号
【发布日期】 2005-06-27
【实施日期】 2005-04-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吴江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救助暂行办法
吴政发[2005]48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减轻参加医疗保险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维护社会稳定,现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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