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商业流通发展项目银行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商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流通现代化,提高北京市商业流通发展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吸引银行贷款,促进现代流通业的发展及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根据《北京市商业流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京财经一[2005]44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市商业流通发展项目银行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务局 二00五年七月十四日 北京市商业流通发展项目银行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流通现代化,提高商业流通发展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吸引银行贷款,促进现代流通业的发展及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根据《北京市商业流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京财经一[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