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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审批程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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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临政办发[2005]50号
【发布日期】 2005-04-25
【实施日期】 2005-04-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审批程序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临沂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审批程序》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临沂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审批程序
 

  为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和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审批程序。
  一、审批主体
  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由市政府审批。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所出资企业),由市政府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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