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山东省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打击和整治各种形式的商业欺诈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国办发(2005)21号)的统一部署,省政府确定用一年左右的时间,组织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重点集中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打击非法行医活动,打击商贸流通领域和外经贸活动中的商业欺诈行为,探索建立治理和预防商业欺诈的长效机制。 一、整治虚假违法广告 (一)整治重点和目标。重点整治各类新闻媒体发布的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药品、医疗、食品广告,着重解决擅自发布国家禁止发布的广告,未经审批、夸大宣传以及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等问题。通过集中整治,使重点媒体、重点领域的广告违法违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