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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铜陵市煤矿瓦斯集中整治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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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铜政办〔2005〕28号
【发布日期】 2005-04-25
【实施日期】 2005-04-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铜陵市煤矿瓦斯集中整治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煤矿瓦斯集中整治督导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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