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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本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4-25
【实施日期】 2005-04-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本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
  为保证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安检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实函(2005)6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文件规定,按照以下时间节点的要求,做好计量认证工作。
  1.2005年6月1日前,向我局计量处提出现场评审申请的意向(见附件2)。我局将参考各单位填报的希望评审时间,从6月2日至7月10日间统一组织现场评审。
  申请以书面形式提交至长乐路1227号1209室(可以传真)。
  2.对安检机构中的检验检测人员、引车员、外观检查员和底盘检查员的笔试将在现场评审时进行。5月11日后,在我局网站(www.shzj.gov.cn)计量专题的公告通知栏目公布笔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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