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中心服务项目管理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中心服务项目管理的通知》(皖政办(2005)6号文)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是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设诚信政府、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途径。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后,深受基层群众的欢迎。全市各部门、单位要始终坚持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要紧密联系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2004年省政府第167号令),积极创造条件,整合内部职能,适应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中心服务项目管理的通知》(皖政办(2005)6号)要求,对本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其他公共服务项目进行梳理,并填制登记表(附后),于2005年5月底前报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若有行政许可事项因特殊情况不便进中心,须专题行文一并报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审核后,统一报市政府研究决定。逾期未报的一律按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