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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铜陵市小煤矿关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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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铜陵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铜政办〔2005〕29号
【发布日期】 2005-04-25
【实施日期】 2005-04-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铜陵市小煤矿关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经贸委制定的《铜陵市小煤矿关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铜陵市小煤矿关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汲取近期全国发生的几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做好小煤矿关闭整顿工作意见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49号)精神和省小煤矿关闭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小煤矿关闭整顿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以“一通三防”集中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排查和及时整改小煤矿事故隐患,大力推进技术改造,促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达标,完善制度,加强督察,进一步提高小煤矿的办矿水平、安全生产和综合抗灾能力,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坚决予以关闭,实现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关闭整顿工作主要目标
  (一)各级有关方面尤其是小煤矿负责人和广大职工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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