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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航运管理处关于舟山市优强航运企业评选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舟山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4-25
【实施日期】 2005-04-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航运管理处关于舟山市优强航运企业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航运管理处《关于舟山市“优强航运企业”评选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舟山市“优强航运企业”评选办法
 

  为鼓励我市航运企业不断做大做强,促进我市航运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航运发展的若干意见》(舟政发(2004)57号),特制订舟山市“优强航运企业”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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