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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辽政办明电[2005]67号
【发布日期】 2005-04-25
【实施日期】 2005-04-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通知
(辽政办明电[2005]67号)
 
 
 
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省政府决定在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中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的范围
  (一)省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政党组织;
  (二)由省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核定事业编制的全额、定额补助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不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
  (三)列入省级行政编制或事业单位编制的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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