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辽宁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辽政办明电[2005]67号
【发布日期】
2005-04-25
【实施日期】
2005-04-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通知
(辽政办明电[2005]67号)
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省政府决定在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中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的范围
(一)省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政党组织;
(二)由省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核定事业编制的全额、定额补助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不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
(三)列入省级行政编制或事业单位编制的社会团体;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