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保监局关于印发《青海保险市场运行分析报告及例会制度》的通知 辖内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专业保险中介机构,青海保监局各处室: 《青海保险市场运行分析报告及例会制度》已经2005年4月21日青海保监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青海保险市场运行分析报告及例会制度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做好保险统计工作,青海保监局将定期对保险业的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并按季召开全省保险市场运行分析例会,听取各保险机构市场运行分析报告,同时对保险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予以重点提示并提出监管要求,着力解决保险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促进全省保险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为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青海保险市场运行分析报告及例会制度本着真实、全面、有效的原则实施。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青海保监局各业务处室、青海省辖区内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