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5]17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05年全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2005年全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5]20号)精神,保障全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用药安全有效,省政府决定,2005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一)工作重点 以广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五小”(小屠宰点、小食品加工点、小饭店、小食杂店和小农贸市场)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以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调味品等10类食品为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整治。同时,认真抓好应季食品的安全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