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驾驶培训学校和培训班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 近接到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来的《关于驾驶员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工作由我局移交驾驶员培训单位的函》(交车字(2005)235号)。该函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我市驾驶员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将不再由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相应培训工作转由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承担。根据上述情况,并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有关税收征管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依照执行。 一、做好税务登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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