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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郑州市第六届十佳百优外来外出就业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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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郑政办文〔2005〕35号
【发布日期】 2005-04-26
【实施日期】 2005-04-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郑州市第六届十佳百优外来外出就业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外来就业青年的创业奉献精神,激励和引导广大外来就业青年来我市建功立业,同时为表彰我市通过劳务输出到外地成功就业,成绩显著,为家乡争光添彩的外出就业青年,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郑州市第六届十佳外来、十佳外出就业青年和百名优秀外来就业青年(以下简称十佳百优外来外出就业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凡2004年5月底前在郑州市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地驻郑机构和外来成建制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外来就业人员;通过集体组织或自由流动在郑州以外实现就业的外出就业人员以及返乡创业的致富带头人,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至39周岁之间的均可参加评选。
  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要求进步,热爱祖国,热爱郑州,热爱家乡,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在全社会发展农村劳务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大潮中,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成绩优异,表现突出;
  3.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切实做到热心公益、关心集体、敬老爱幼、家庭和睦、爱岗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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