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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OO5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晋市政办〔2005〕49号
【发布日期】 2005-04-26
【实施日期】 2005-04-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OO5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区、泽州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2OO5年是“蓝天工程”见成效之年,也是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之年,为确保实现国家级园林城市、一流文明城市、优秀旅游城市目标,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将《2OO5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转发你们,望迅速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二ОО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2ОО5年晋城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
 

  2005年是“蓝天工程”见成效之年。也是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之年,为确保实现国家级园林城市、一流文明城市、优秀旅游城市目标,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制定2005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05年市区空气质量优于二级以上天数达到210天以上;申报并创建省级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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