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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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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乌海政办发〔2005〕14号
【发布日期】 2005-04-26
【实施日期】 2005-04-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公司、乌达矿业公司,各驻市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05)11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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