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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转发2005年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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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和行办发〔2005〕31号
【发布日期】
2005-04-26
【实施日期】
2005-04-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转发2005年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事业、企业单位,驻和各单位、部队,各群众团体:
地区消防局制定的《和田地区2005年消防工作要点》,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和田地区2005年消防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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