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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和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05]20号
【发布日期】 2005-04-26
【实施日期】 2005-04-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和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5]2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民政局等部门和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76号)和全国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现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意义

  市委、市政府历来十分关心、重视贫困残疾人,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但是,由于贫困残疾人数量较多,加之受自身身体障碍和外界环境的影响,贫困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就业、医疗、教育、康复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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