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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兴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兴隆台区村委会干部补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兴政办发〔2005〕7号
【发布日期】 2005-04-26
【实施日期】 2005-04-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盘锦市兴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兴隆台区村委会干部补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兴政办发〔2005〕7号
 
 
兴海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
  《盘锦市兴隆台区村委会干部补贴管理办法(试行)》业经2005年3月25日五届二十次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盘锦市兴隆台区村委会干部补贴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调动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本着“奖励先进、激励后进”的原则,对村干部补贴实行以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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