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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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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遵府办发〔2005〕51号
【发布日期】 2005-04-26
【实施日期】 2005-04-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遵府发(2004)1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要求,2005年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全面完成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综合协调,确保改革有序进行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力大,是事关事业单位发展,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去年,我市按照“试点先行,分类推进”的原则,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总体进展顺利。2005年是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攻坚之年,各地、各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握工作的时机和力度,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各级政府人事部门作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综合管理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履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责,做好牵头协调工作。要重视发挥各方面的力量,特别是充分发挥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作用,齐抓共管,确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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