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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五次联席会议通告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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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业协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4-26
【实施日期】
2005-04-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国证券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五次联席会议通告
各会员单位:
2005年4月9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南京召开了第五次自律机构联席工作会议,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列席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予以通告,希望各有关单位配合支持,共同促进证券行业自律管理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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